一、招生对象
(一) 招生对象为符合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补报名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2019年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
(三)省教育厅针对幼儿园在职教师、退役军人、基层医护人员、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企业在职员工等,分类设立专项招生计划,相关人员不得报考本计划,具体事宜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符合其中之一个学历条件者:①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②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注:以上报名条件以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报名条件为准]
二、招生专业计划(详见招生专业表)
三、考试安排
(一)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以职业技能考核(含职业适应性测试)为主。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高校组织开展的测试,由高校择优录取。测试形式和内容,由高校根据有关文件确定。
(二)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试录取,具体证书以上级文件通知为准;
(三)曾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经高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四)具体报名时间(预计2019年10月份)和测试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广东省教育厅和高校公布的为准
(五)本次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四、人才培养及毕业证书
(一)基本学制为2-3年,修业年限为2至4年。
(二)培养方式: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的教学模式。
(三)学习形式:“走读”学习,节假日或晚上在教学点集中上课和平时网上学习相结合为的学习形式。
(四)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收费及资助政策
各专业学费标准:以各大高校公告的收费标准为准。
具体招生文件如下:
咨询热线电话:0755-2301 9113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