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人社部受国务院委托,公示了资格证书目录清单(严格来说是没经国务院批准的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设置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在里面,于是很多人直接怀疑,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不是要取消了。
一、两个确定
1、已经拿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完全不用担心证书作废。理由1:国务院人社部在回复记者答问时提到:“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理由2:会计证目前在国内知名度和认可度很高,所以证肯定有用。
2、往后,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等含金量会大大提高。理由1: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里面明确提到了对初级、中级、高级人才的更高要求。不管以后有没有从业资格考试,如果想考初级中级等,不先学好从业是很难的。
二、最有可能的改革方案
会计从业资格准入证取消,和初级中级一样改成水平评价证书,也就是政策协调后,考试照考,证书照发,只不过以前叫准入证(无证不许上岗),往后和初级、中级一样,叫水平评价证,有证绝对可以上岗,无证不可以单独上岗。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持证人员已经达到快2000万,国家在不断进步,会对会计人员筛选以提高门槛。理由1:国务院人社部在回复记者答问时提到:“证书的第二类是水平评价类,这一类必须具备三个特点:一是社会通用性比较强,从业人员较多、流动性强、分布较广泛;二是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或者技能水平要求比较高;三是对人员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要求较高”。会计行业明显就是符合这个特点,单纯从数量上来说,我国目前70%以上都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对会计人员要求不高,掌握一些从业基本知识然后再实践实践就可以了,如果直接取消会计证让大家都去考初级,很容易导致大面积无证上岗人员,财政部提出十三五我国初级以上人员要达到140万,那我们国家那么多企业,1400万都不止,好多企业都有上百个会计,这样都无证上岗非常不利于国家规范管理。记得我上次向国务院财政部发函:“《会计法》有条款规定,因某某事件违法被吊销从业证书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永久不得再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如果取消准入证,那以后做假账的是不是肆无忌惮了,因为目前有这个证书,被查了吊销了整个行业都会抛弃你,如果取消这个准入证,我做假账被查了,大不了再换个单位继续做假账,国家如何规范这个本来就有点混乱的行业?”,当然财政部没有直接回复我这个尖锐的问题,只说会将我的建议上报国务院。感觉得出,财政部根本不想取消准入证,只不过,改革大潮来临,人家铁道部和交通部都取消了十几个准入证书了,财政部需要作出一些让步,否则其他部门不高兴。理由2:目前我国的会计行业考试制度已经相当成熟,社会知名度和认可度也很高,在配合国家执法和规范会计市场方面功不可没。目前李克强总理力推的目录清单,李克强和前几任总理朱镕基温家宝不同,朱镕基和温家宝是学理科出身的,用我们经济学观点来说,他们属于偏向于国家管理思维,而李克强总理属于经济学科班出身,大家如果读过李总理的博士论文就知道,李总理属于自由市场派,反对国家过于干预市场,而希望市场自我调节,从经济学来说,市场是我调节有效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人员的充分流动,准入证容易阻碍人员进入某个行业,给充分就业带来麻烦,也就是说李总理反感的准入证,但是作为经济学科班出身的李总理,相信和我一样,也信奉充分规范的自由市场,那么会计行业水平评价证书是必要的。
三、人社部公示的清单怎么回事?
在目录清单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很明显列入了,而会计从业资格证没有列入目录清单的主要原因是会计从业资格证和一般的什么证券证书、银行证书不一样,它是《会计法》里面确定了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就是要持证上岗。根据我国的《立法法》规定,《会计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属于上位法,政府是法无授权即禁止,因此国务院没有权力动它,必须要提请全国人大,只有全国人大按照程序将上位法修订了之后,下面的国务院和部门才有权力制定不和上位法冲突的下位法,如《会计从业资格办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定规定》。在目前《会计法》尚未修订这一条的前提下,国务院清单如果直接将会计从业资格证列示为水平评价证书,就是违法了,所以他不列示,估计等到《会计法》这个上位法修改确定后,财政部再依新的《会计法》修改《会计从业资格办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定规定》,将从业证书写进去和初级、中级并列就可以了,这样既不违反《会计法》,又和国务院目录清单一脉相承。不过,这里需要修改的法律太多太特殊,所以程序会长些,才出现了省级财政部门缓考的表述,我上次问了好几个省级财政部门领导人员,他们的回复和我的设想一样,他们说我们现在也很被动,等到国家法律修订完成,还是那句话,政府都是法无授权即禁止,法没确定,没有哪个政府官员敢轻举妄动。
四、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取消吗?
根据我以上的分析,直接取消的可能性不大,其实除了我以上的分析,我还有两个证据;证据1.2017年9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2017年会计证考试大纲,如果要直接取消了,财政部在我国是那么强势的部门,而且会计从业资格证还是他们管理的,他们怎么可能不先知先觉?直接取消的话,他们发新大纲什么意思,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么?包括也在修订了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办法》还说给证书编号。证据2:大家看看省级财政部门的表述,大多都是说报名系统升级,缓考,如果直接取消,他们这样用词是不是先将手伸出去,再回来给自己一巴掌?
综上几点,我的个人意见是:不管国家政策怎么改,只要这个行业存在,总得需要规范,学好知识肯定到哪里都不亏,不管是以后的工作还是考更好的证,知识点和原理都是万变不离其中,学了的东西潜意识都不会忘,这个不管是短期来看,还是长远发展,到哪里都没错。做最好的准备,到时不管怎么改都应付自如,反之,什么都不准备,在哪里瞎折腾,不管是对于考证还是实际工作,都是徒劳无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