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示未通过人员中:
有5人是因公安部门反馈有违法犯罪记录而不通过。
有2人是因捐款信息比对不通过。
有3人是因义工信息比对不通过。
有5人是因有人才引进不良诚信记录,扣分后不足100分而不通过。
有184人是因其填报的房产信息与我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房产信息比对不通过。
请公示通过人员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材料清单,参照《2015年度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操作指引》准备材料,由呈报单位(所在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在书面材料受理时限内提交至市、区政府人力资源部门。
呈报单位及个人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呈报单位及个人存在《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13]37号)第二十、第二十二条规定行为的,将根据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16年第二十四批在职人才引进公示通过人员名单
http://www.szhxpx.com/uploadfile/2017/0205/2017020509481931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