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确保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
201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粤府〔2016〕17号)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2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18号)的文件精神,严密组织,加强管理,规范秩序,确保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网上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一)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录取工作监督机制。各成人高等学校要成立以学校主管校(院)长为负责人的招生录取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要加强校内录取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并保持与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下称省招生办)的密切配合与联系;要充分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机制。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和招生考试机构、各成人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加大招生录取执法监察力度,加大对录取过程各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十严禁”、“六不准”、“30个不得”的招生禁令,严禁违背招生原则和政策录取不合格考生,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代招”、“代理”等名义介入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
(二)加强招生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招生录取管理水平。各招生院校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队伍建设,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无直系亲属参加今年成人高考的干部、教师在本校录取场参加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根据录取情况指定1名联络员与省招生办联系。广东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场实行封闭管理,省招生办和招生院校联络员进入录取场,必须佩带省招生办现场拍照、统一印制的录取工作证。请参加录取的工作人员携带有关证明原件(含单位介绍信、工作证和本人身份证,外省招生院校函授站点人员须持招生院校委托函)按相应批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录取场文秘后勤组现场照相,办理录取工作证。
(三)加强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确保网上录取安全实施。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考生信息数据安全和规范化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获取甚至贩卖考生信息以牟利的行为。各招生院校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确保校园网络畅通,加强网络实时监控,确保录取系统、数据的绝对安全。各招生院校须在首次登录录取系统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录取系统用户名及密码。
(四)规范招生录取工作行为,严格执行本校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高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严禁高校通过虚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等方式违规录取新生,严禁超出省招生办核准的录取名册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欺骗考生入学。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成人高等学校将予以下年度减少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五)完善招生录取方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为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今年将继续完善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在专升本、高起专非脱产批次录取结束后,视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生办将组织征集志愿,并在考试院官微、官网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数。未被录取且达到资格线的考生可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具体征集志愿的要求和方式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考试院官微、官网、96040电信声讯台、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录取结果,具体查询方式详见广东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关于公布广东省2017年成人高考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的通知》(粤考院〔2017〕153号)。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要树立“以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好征集志愿工作,满足考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考试录取工作的满意度。
二、切实做好网上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确保网络安全与系统正常运行。各成人高校要认真做好网上录取的准备工作,录取前预先安装好“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的院校端子系统(以下简称院校端子系统,下载地址http://www.ecogd.edu.cn/cges),并与广东省招生办端系统连接成功。2017年在我省新增的招生院校可在上述网址下载《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操作手册》,并做好测试工作。要加强对系统和设备运行的检测和调试,省内院校必须认真执行《关于广东省普通高考网上招生网络环境和网络运行管理要求的通知》(粤教信息〔2002〕7号),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与网络安全畅通。
(二)做好动员培训和录取模拟演练工作。今年省招生办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分发的院校招生计划总量进行招生录取。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开展录取工作,根据要求参加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动员培训会,明确任务,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肃招生纪律,掌握科学编制录取方案的方法,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由于按计划1:1比例投档,为确保完成招生计划,在正式录取前,先进行模拟录取,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模拟录取阶段参加模拟演练,根据模拟阶段系统公布的数据认真分析各批次、各科类、各专业考生上线情况,并根据生源情况调整和拟定各专业属性计划,最大限度的录取高分考生,防止因各专业属性计划调整不到位造成高分考生未能及时出档情况的发生。
1.时间安排。2017年广东省成人高校网上模拟录取时间为11月30日-12月1日。
(1)11月29日前各招生院校必须在本院校安装好院校端子系统,并登录“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如实填报“广东省2017年成人高校网上录取通讯联系表”。各招生院校联系人要与省录取场各业务组工作人员建立微信群或QQ工作群,便于加强联系和沟通。
(2)第一批模拟演练安排。30日上午10:00前第一批招生院校必须登录系统查看生源情况,调整专业属性计划,11:00前省招生办模拟审核录取方案,中午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下午第一批招生院校进行模拟录取,16:00前根据拟录情况和录取方案调整情况投第二志愿考生档案。
(3)第二批模拟演练安排。30日下午15:00前第二批招生院校必须登录系统查看生源情况,调整专业属性计划,16:00前省招生办模拟审核录取方案并将第一、二志愿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出,下午第二批招生院校进行模拟录取。
(4)第三批模拟演练安排。12月1日上午10:00前第三批招生院校必须登录系统查看生源情况,调整专业属性计划,11:00前省招生办公室模拟审核录取方案,中午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下午第三批招生院校进行模拟录取,15:00前根据拟录情况和录取方案调整情况投第二、三志愿考生档案。
2.模拟录取期间各业务组的联系电话如下:录检组:020-38627836、38627831,计划组:38627885;技术组:020-38627912(投档),38627917(系统咨询)。
3.由于我省报考成人高校各招生类型的考生分布不均衡,各有关高校要切实通过模拟录取,对各招生类型、各专业的录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提早做好层次计划、专业属性计划及专业计划调整的预案。正式录取前,各成人高校要清理模拟录取期间的数据,确保正式录取顺利开展。
三、网上录取批次、时间安排及录取场各业务组联系方式
(一)第一批:普通高校及成人高校的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报到及提交录取方案时间:12月4日。高中起点本科录取时间:12月4日至5日。专科升本科录取时间:12月4日至7日。
(二)第二批:各成人高校专科脱产班。报到及提交录取方案时间:12月5日,录取时间:12月5日至7日。
(三)第三批:普通高校及成人高校的专科函授、业余班。报到及提交录取方案时间:12月8日,录取时间:12月8日至11日。
(四)征集志愿录取:12月12日-15日。12月12日整理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非脱产层次院校招生计划缺额,并向社会公布;12月13日考生在网上补填志愿;12月14日至15日为征集志愿录取时间。
(五)各批次具体录取工作时间安排《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见附件1,录取场各业务组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网上录取工作程序及要求
各招生院校务必严格按照《2017年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录取工作日程表》的时间安排和工作内容,以及《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操作手册》的网上操作流程,及时准确地在网上录取系统中进行阅档和录取,确保网上录取有序推进。
(一)关于核对与调整招生计划。
1.招生院校若发现公布的计划与系统中的计划不一致,请及时与录取场计划组联系。
2.招生计划调整原则。
(1)时间节点。凡涉及到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各层次总计划的调整,均安排在各录取批次的第一次批量投档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后,一律不再办理增加计划的手续。
(2)层次间计划调整。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专科起点本科未完成的计划可调整到专科,不得调整到高中起点本科。未完成的非脱产计划不得调整为脱产计划。专科未完成的计划不得调整到本科。各批次录取结束后,由院校自行决定将未完成的当批次计划转入下一录取批次,或转入本批次的征集志愿。缺额较大的院校须留出一定数量的计划参加征集志愿。转入与预留征集志愿计划数安排的申请,须由招生院校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公文报录取场计划组。
(3)招生院校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如有考生报考,且达到录取条件的,必须录取,不得取消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以开班的,各招生院校必须妥善处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未能开班为由对考生退档。对因考生数过少不能成班的专业,需由招生院校向录取场计划组提交专业计划调整说明,方能进行计划调整。随意调整专业计划造成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并予以解决。
(4)对生源不足的学校,一律不予增加招生计划录取。
(5)对不按计划调整原则进行计划调整的,省招生办一律不予受理。
3.招生计划调整步骤。
(1)各层次招生计划总量调整。凡涉及层次招生计划总量调整的招生院校,须根据生源情况于每批次报到前向本省市区教育厅(教委)计划主管部门提出计划调整申请,并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调整系统”得到批复后,再由院校自行通过“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提出专业计划的调整。
(2)专业间计划调整。层次计划总量不变,但专业间生源不平衡需进行同层次或同专业属性内的专业计划调整时,由院校参见录取工作日程,在投档前自行在录取系统上进行调整,招生院校要注意在网上查看审核结果。省招生办在录取系统上审核专业计划后,院校一定要使用院校端系统进行下载计划的操作。
(3)招生院校在录取系统上调整好各专业属性、各专业的预执行计划数,并上传给省招生办审核。本批次专业属性招生计划调整时,院校可先将计划调整到某一专业,经录检组在网上核对无误后,再由院校视同一专业属性的各专业生源情况自行调整到相关专业。
(4)同分点超计划的处理。对按投档比例投档后因同分点多投出的档案,省外院校可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调整系统”,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计划主管部门申请追加招生计划,也可按原计划择优录取。省内院校可在系统提交申请以追加招生计划解决同分点问题,并同时上传由招生院校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公文,经录取场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计划组在系统增加相应的招生计划。
(二)关于招生录取方案确定。
招生院校必须在各录取批次报到当日在录取系统查看生源情况并尽快制定录取方案,在系统提交审核。各录取批次报到当日14:00前,招生院校登录录取系统查看录取方案的审核结果,以便录取场档案组依据调整后的最终专业属性计划数进行投档。
(三)关于做好投档工作。
1.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根据各批次、各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和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属性计划1:1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2.各志愿投档顺序:第一次投档,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投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院校剩余招生计划情况,按专业属性计划1:1的比例补投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第二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适当调整录取最低分数线按志愿顺序一次性进行补档。
3.已完成了本层次招生计划的院校,不再进行后续志愿的投档,不调整分数线投档,不进行生源调剂投档。
(四)严格考生录退程序。高校审阅考生档案后,确定拟录取和拟退档考生名单,须注明拟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手续。录取场录检组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或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或不合理退档的考生名单退回给院校复议。院校对退回的复议名单再次审档,确定拟录取、拟退档名单并提交给省招生办。根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和我省的实际情况,退回给院校复议的考生档案不超过2次。若二次复议时仍存在不合理退档情况,省招生办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不容许退档状态。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必须对考生进行加试并将加试合格名单上报省招生办。为加强成人高校的录取审核,保证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术科加试合格信息,将在考生电子档案基本信息的备注栏以及录取名册的备注栏中呈现,录检组将依据院校上报的术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录退,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不得降低术科考试的合格标准。生源不足的院校如认可其他院校术科成绩时,可在审阅完考生的电子档案后向省招生办提交录取即视为认可。
2.对因同分点多投出的考生档案,招生院校若在省招生办投第二志愿电子档案之前不能调入计划的,只能按原计划录取,并须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清退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
五、做好录取手续的办理及其他工作
(一)及时寄送录取通知书。《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校自行印制。录取审核结束后,高校根据录取系统的录取考生数据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本校校章,由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考生通讯地址可从考生电子档案中查出或打印)。
(二)及时办理录取名册。今年对原来的录取名册的审批、打印和送达方式进行优化调整。省招生办根据核准后的录取考生数据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并在高校录取名册上(一式两份)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另一份邮寄给招生院校留存。
(三)及时缴纳录取费用。根据《关于高教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粤价函〔2000〕122号),成人高等学校每录取一名新生向省教育考试院缴交录取费50元,去年剩余的款项可以继续使用。请各招生院校凭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开出的缴款通知书办理缴款手续(也可到附近银行交纳现金)。外省成人高校的缴款通知书,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实际录取数开出后邮寄到学校。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财务室联系电话:020-38627890。
(四)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印发关于<2017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7〕87号)要求,招收运动训练专业的院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拟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准后,于12月31日前报省招生办备案。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