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关于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2015年度年检结论的通报
各培训机构:
为加强对新区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和《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粤教策〔2007〕37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市教育培训机构2015年度工作检查的通知》(深教〔2015〕60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纳入新区年检范围的7所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2015年度工作检查。
此次年度检查主要审查了7所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教师队伍建设、财务收支及资金流动、安全管理、规范办学等五个方面的工作情况。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各培训机构对照检查的具体内容,撰写了自查报告并上交至我局,我局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抽查。
根据抽查和培训机构自查情况,2015年度检查结论为:龙华新区华信培训中心合格。
各培训机构要继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管理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特此通报。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4月14日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到我中心检查工作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陈老师对我中心建设提出意见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领导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