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3〕37号),我局制定了《2015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5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4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深人社规〔2013〕1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