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4年人才引进工作于2014年1月20日正式启动。为做好本年度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事流程:市外在职人才引进(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
(1)网上申报拟引进人员信息。
市外人才引进业务根据拟引进人员的身份,按调干、调工、招工方式区别办理招调手续。拟引进人员及呈报单位在网上成功提交信息前,应核实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再准确选择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如有人事档案的须同时办理档案商调手续。
网上申报信息方式参见毕业生接收业务的“网上申报拟引进人员信息”。
(2)预审及公示。
拟引进人员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分批对其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方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拟引进人员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信息成功提交后,无须公示,用人单位直接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及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3)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呈报单位须及时按规定向人才引进业务审批机关提交书面材料。
申报办理调干或调工的,需同时报送人事档案。
(4)领取审批文件。
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通过的人员,由呈报单位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窗口领取招调通知、指标卡。
2014年积分入户政策与2013年对比调整部分:(难度加大很多)
1、取消了高中、职高、中专、中技学历的积分;
2、中级工由50分调为40分,初级工积分项由30分调为20分;
3、取消“属于夫妻分居的,另加40分”的规定;
4、取消外观设计积分指标,将实用新型积分由30分调为10分,转让专利不积分,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
5、补缴社会保险的年限不算社保年限积分;
6、45-48周岁的减分规定由原来每年减2分调整为每年减5分;
7、社会服务最高分值由原来的15分调为10分。其中:(1)参加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5分(2013年是6分);(2)参加义工服务的指标,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5分(2013年是10分)
8、单位申办加10分要求: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1年以上(2013年是6个月)。
9、大专以下学历(高中、职高、中专、中技)考计算机双高证的积分由70分下调为40分,大专学历考双高由加20分改为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