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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前须知

2014-11-08 17:11:31 浏览: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前须知
(请考生在考前认真阅读)
(一)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守则
一、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 (居民凭身份证(任何其他证件无效)、军人凭军官证、外籍人士凭外国护照)和准考证原件进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两证放在桌面左上角。 
二、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进场。考试开始后三十分钟内及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上机考试的,考试结束前不限制交卷。) 
三、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中性笔、2B铅笔、橡皮、墨水、三角板等)外,任何书籍、资料、纸张、带存储或通讯功能的电子仪器(如手机、笔记本、U盘、手提电脑等)不准带入考场。已经携带入场的应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考试期间,不得取用已集中存放的个人物品,且手机应处于关闭状态。 
四、进入考场后,必须遵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考试过程中保持考场安静。交卷后,请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中性笔)书写(填涂答题卡除外),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把答案书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不得在考卷上做任何标记。 
六、采用答题卡答卷时,考生需用自备2B铅笔填涂答案在答题卡上,划写在试题册上的答案无效。 
七、考生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字迹模糊或考件有严重缺陷等问题,可举手向考评员(监考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八、自尊、自爱,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期间不准交头接耳、东张西望,不准传递、夹带、换卷。对于违反纪律的将按《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违纪舞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造成机房设备损坏的,按价赔偿。 
九、考试时间终了,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人员回收、清点完考试资料后方可离场。不准将试卷、草稿等任何考试资料带出考场。 
(二)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违纪舞弊处理规定(试行)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及批评教育。累计达到3次的,取消当科考试成绩。 
1.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且不按规定放置的; 
2.考试未开始提前答题的; 
3.考试结束后仍然继续答题的; 
4.考试开始后,未在下发的考试资料上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的; 
5.在考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6.有交头接耳、东张西望等异常动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科考试成绩。 
1.不按指定的考场座位号入座应试的; 
2.有旁窥、互打暗号、交流答案等行为的; 
3.以任何形式携带、夹带或抄摘与考试有关的信息的; 
4.接传答卷(答案)、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的 
5.在答卷中做与考试无关的标记的; 
6.在考试过程中携带移动电话等带储存或通讯功能的工具的; 
7.考试结束后未上交草稿纸的; 
8.准考证上有任何标记或其他文字、图形的; 
9.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次所有科目的成绩及考试资格。情况特别严重的,提请有关单位处理或处分。 
1.严重扰乱考场秩序的; 
2.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的; 
3.威胁、贿赂、公然侮辱、诽谤或诬陷考试工作人员的; 
4.伪造证件、证明等报考资料以取得考试资格的。 
5.由他人代考(替考)及代(替)他人考试的; 
6.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的; 
7.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的。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省中心常用考场地址示意图:http://www.conet.org.cn/skill/new/14977120-50.html 
二、部分职业(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2级)、心理咨询师、营销师、公共营养师、物业管理员、保育员、企业培训师(3-2级)、客户服务管理师)技能考核时,使用了通用答题卷,要求考生将答案按照要求写在通用答题卷指定区域上。如果未按要求填写可能造成不得分或丢分。请考生提前阅读通用答题卷的填涂要求:http://www.conet.org.cn/skill/new/13519914-50.html 
三、答题卡填涂要求:常用答题卡以下有2种,填涂不规范可能造成不得分。请考生注意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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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须知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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