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基本条件中要求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规定,达到100分均予以引进,不设引进数量指标限制;提升中高级技术技能条件的分值;提高技能竞赛、发明创造等指标的分值;提高社保积分上限为60分;降低40岁以上年龄减分。
我市2013年人才引进工作今天启动,将调干制度和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制度予以整合,对市外在职人才,无论干部、工人,统一采用综合量化的评价方式,积分达到100分即可申办人才引进入户,不设引进数量指标限制。但对经审批同意引进的人员,不改变其干部、工人身份,仍按调干、招调工区别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也不涉及人事、退休等方面的政策变动。
借鉴两地人才评价系统
2013年,我市进一步改革人才引进制度,将调干与积分入户政策予以整合,对市外人才(除接收应届毕业生外)统一实行综合评价、量化积分的人才引进政策。
深圳为什么要推进人才引进政策这一改革?据了解,主要基于3方面的考虑:一是将干部、工人引进政策和渠道进行整合,对市外人才使用同一标准、同一方式引进,有利于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整体性,营造尊重人才、平等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
二是将条件评价式的调干制度,整合纳入综合评价式的积分入户制度,有利于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科学性。原调干办法采用条件式评价方式,如仅以学历、职称、年龄等单一条件划分引进标准,存在评价标准单一、片面的弊端,不能全面反映一个人的综合能力。而我市积分制人才引进政策借鉴了香港优才计划和加拿大移民评价系统,对人才开展综合评价,量化赋分,评价指标包括学历、技术、技能、发明创造、投资纳税、表彰荣誉、社保、居住、社会服务等,要素丰富,注重实绩,可将人才综合素质及优势特点全面体现,既能引进有一技之长的专才,也能引进综合发展的通才,同时有助于加大存量人口转化力度。
三是与调干政策相比,积分核准制的人才引进评价标准简单明晰,符合基本条件且积分达到100分即可申办,有助于提升行政审批公开化和透明度,同时也是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水平的需要。
新政策具体有7项调整
新的人才引进政策按照总体条件“不提高、不降低”的原则,与原调干政策和积分入户政策实现了较好衔接。其积分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个人素质、纳税情况两大主要素和参保情况、居住情况、年龄情况、奖励加分4个辅助要素,这是在2012年积分入户办法的基础上制订的,但较之以往也做出多方面的修订或调整,主要体现在:
一是强化市场导向,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不拘一格选人才”。取消基本条件中要求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规定,达到100分均予以引进,不设引进数量指标限制。
二是提升中高级技术技能条件的分值,更好的满足我市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阶段对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用人需求。如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可积100分,专项能力一级也可积100分。
三是坚持多元评价的原则。取消了投资纳税条件与学历技能条件不能叠加积分的规定,科学全面反映人才在不同方面的优势和素质。如一名市外人员为初级工,可积30分,若其在深圳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额达到7至8万元可积70分,两者可以叠加,达到100分即可申请积分入户。
四是坚持注重实绩、鼓励创新的原则。如提高了技能竞赛、发明创造等指标的分值,细化了投资纳税指标分值,以充分反映人才的实际能力、工作实绩和社会贡献。如在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可积60分,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可积50分。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和加大存量人口转化力度的原则。提高社保积分上限,提高夫妻分居加分,降低40岁以上年龄减分,为长期在深工作创业的人才扎根深圳创造条件。具体为:缴纳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每满1年积3分,参保情况总分最高不超过60分;属于夫妻分居的,另加40分;降低40岁以上年龄减分,40岁以上每增长1岁减2分。
六是对已经过严格的人才评定程序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专业人才,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以提高效率,加大引进力度。
七是根据我市户籍迁入政策和高层次人才政策的相关规定,对高层次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达到一定投资纳税额的人才引进年龄上限予以放宽。申请引进人才的基本年龄要求是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但对于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人才,可放宽至55周岁;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等人才,可放宽至50周岁。
人才引进办理时间大大缩短
今年人才引进将简化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流程,预计人才引进手续办理时间(含准备申报材料时间)将可缩短30%以上,具体措施是:1.简化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认证方式,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在线验证的方式自行验证并打印学历验证材料,方便快捷,省时省力;2.简化计生证明办理程序,取消《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未婚、未孕、未育人员无需提供计生证明材料;3.简化个人诚信情况核查程序,申请人可在网上办理诚信核查手续;4.简化户口本、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房地产权利证书等申报材料的审核要求,申请人只提供复印件,不需提供原件;5.取消单位委托代理协议书、个人投资纳税积分人员就业登记证明等申报材料;6.简化申报信息修改程序。凡在预审公示后修改非关键信息,且修改后仍达到核准分值的,可在系统中直接修改,不须重新申报;7.简化“农转非”指标卡打印程序,“农转非”指标卡可在人力资源部门业务窗口与入户指标卡、调令一并打印;8.人才引进业务实行全年度工作日滚动式办理,没有空档期。
此外,今年将扩大毕业生报到办理点。目前,全市毕业生均需到市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报到点办理报到手续。为方便毕业生就近报到,2013年区属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可到其所属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领取介绍信和指标卡。
还将加大上门服务力度。2012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上门服务量占全年人才引进业务量44.33%,2013年拟提高到50%。用人单位一次性申报材料超过50份的,可上门受理;加大窗口预约服务力度。一次性申报材料数量较大,但未达到上门服务数量的,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窗口预约受理。2012年预约服务量占全年业务量的15.91%,2013年拟提高到20%,减少办事人员在窗口等候的时间。
《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3号)、《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13]37号)、《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深人社规[2013]5号)已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szhrss.gov.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