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
一、办理时间(工作日)
2012年4月12日—2013年3月5日
上午8:00—下午5:30
二、计分认定标准
(一)、献血计分范围:深圳市
(二)、献血计分时间:近五年内(2008年—2012年五个年度内)
(三)、分值计算:每次献血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三、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无偿献血证或爱心卡。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本人申请材料,于办理时间内到深圳市血液中心献血服务科办公室办理。由他人代办的,请代办人携带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上述部门办理。
办理地址:福田区泥岗西路梅岗南街深圳市血液中心
咨询电话:83321999
深圳市血液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献血证明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户籍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献血 情况 |
5年内在深圳市献血 次 | 其中五次献血时间:(1) 年 月 日、(2) 年 月 日、(3) 年 月 日、(4) 年 月 日、(5) 年 月 日 | ||||
深 圳 市 血 液 中 心 审 核 意 见 |
单位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
备注:
1、献血范围:深圳市
2、献血时间:近五年内(2008年至2012年度内)
3、分值计算:每次献血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